關于教職工住院慰問及婚喪喜事禮儀暫行規定
- 發布人:qzxx
- 時間:2023-08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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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弘揚勤儉節約、艱苦奮斗的精神,加強學校的廉政建設,根據閩工【2018】158號文、泉工【2018】89號文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,對我校工會會員住院及婚喪喜事等慰問做如下規定:
喜事
教職工結婚或孩子(孫子)滿月,周歲、16歲、生日,入宅等慶典活動,學校不提倡設宴請客,不組織人員赴宴。
喪事
1.工會會員去世,給予1000元的慰問金,其直系親屬 (限于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 去世時,可給予500 元的慰問金。2.會員及其直系親屬去世時,除給慰問金外,可另外報銷100 元的花圈費用。會員岳父母、公婆去世時,可報銷100 元的花圈費用。
三、住院
1.會員生病住院,學校工會在知情的情況下組織人員進行慰問,慰問金300元,同一病種一年只慰問一次。2.女會員生育,學校工會組織人員慰問,慰問金300元。
本規定提交2023年8月28日學校教代會十屆三次會議審議通過,并于2023年8月29日開始正式執行。